一、征收符合公共利益
1、出于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出于行政单位组织执行的能源,交通,水利建设的需要;3、出于行政单位机构的文化教育,高新科技,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文化,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保障制度,市政工程公共的需要;4、出于行政单位进行的确保重大项目;5、出于在土地资源利用总整体规划明确的基本建设范围内,行政单位为执行城乡规划开展开发设计基本建设的需要;6、出于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要求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征收程序流程正当性合法
没有人想要自己的房子被强制拆迁、偷拆,我觉得针对众多的被拆迁人来讲,可以井然有序开展的这场正当性的拆迁就称之为是这场好拆迁了。例如征收要有有关部门的批准审核,考虑两公告一登记的标准等。
如果沒有相对的指标值,或是没有获得审核就轻率拆迁开工,那麼被拆迁人就应当根据合法方式维护自身的利益了。
三、房屋拆迁补偿公平公正
《国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19条要求:针对被房屋征收的使用价值补偿,不可以低于征收房屋公告时的价格行情,被房屋征收的使用价值还要有相对资质证书的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征收评定方法来明确。
在征收拆迁全过程中,拆迁彼此要积极地开展沟通交流,那样能够达到一个令彼此都满意的結果,被拆迁人自然就不会感觉拆迁不太好了。
拆迁征地纠纷案件的处理所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繁冗复杂,其对法律专业知识的要求非常之高,除此,还应具备处理拆征纠纷案件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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